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單方怎麼辦離婚手續?

離婚 閱讀(2.7W)
單方怎麼辦離婚手續?
律師解析:單方辦離婚手續的方式:
單方一般不能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只能辦理起訴離婚手續。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當事人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確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並組織調解,調解無效的,且能確認雙方感情破裂,應准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