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可以獲得多少的離婚的經濟補償?

離婚 閱讀(5.24K)

離婚可以獲得多少的離婚的經濟補償?

需要注意,夫妻離婚並不是必然就會涉及到補償、賠償問題。一般需要滿足了規定的情形之後,才能要求對方做出離婚補償,那到底夫妻離婚可以獲得多少的離婚的經濟補償呢?這要看離婚案件的情況是怎樣,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可以獲得多少的離婚的經濟補償

首先,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婚姻生活中對家庭生活付出較多一方經濟上的補償。是給予補償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應首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議不成時,應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雙方各自財產狀況以及一方多付出義務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確定。具體來說,應斟酌以下因素:

1、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

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夫妻分別財產制的限制。這種根據付出家務勞動的強度和時間、協助對方工作的多少來確定補償數額,實際上就是將家務勞動和協助工作的價值貨幣化。為此,可以將向市場購買同等工作量的家務勞動所需要的價格、僱用他人需要花費多少成本作為參考因素。

2、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

獲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有形的財產價值,如收入、購置的房產等,而且包括無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憑、執照、專業職稱、尚未獲得利益的智慧財產權等。在確定補償數額時,既應考慮少付出義務的一方因而獲得的有形財產價值,更應考慮因之獲得的無形的可期待財產利益的價值。

3、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

如果對方的經濟能力無法達到受補償方的要求,即使確定了高額的補償數額,在實際操作中因為不能實現則沒有任何意義。

確定離婚經濟補償的數額應滿足以上條件,在實際生活中,很多網友甚至不知道應該索取離婚經濟補償,看了上面的文章,如果滿足上面的條件,請您再慢慢的看一遍。如果不符合上面的條件,則也不必要擔心,因為夫妻婚後的收入大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平均分割,所以也不必過於擔心。

二、請求離婚賠償需要什麼條件

1、侵權行為的發生。

夫妻一方實施了法定的違法行為,即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91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行為人存有過錯。

行為人只要具有《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論行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過失的,即應當認定行為人有過錯。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還要求被侵權的夫妻一方須無過錯。無過錯方的過錯是指不存在《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不是指沒有任何過錯。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損害事實是構成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該違法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財產和人身、精神上的損害事實。沒有物質、人身或精神損害,也就失去了賠償的前提。財產損害是指財產利益的損失。財產損失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精神損害是指公民人格權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產生的損害後果。

4、違法行為導致了夫妻間的離婚。

該違法行為與感情破裂具有因果關係,即該違法行為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備該要件,夫妻之間沒有被判離婚,也就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問題。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要是因為夫妻中一方在婚姻關係期間具有法定過錯行為的話,並且因此導致了離婚,那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做出離婚損害賠償。具體在離婚的時候可以獲得多少離婚的經濟補償,還要根據夫妻的實際情況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