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結婚證是假的怎麼離婚

離婚 閱讀(1.68W)

1、如果根本沒有登記,就是偽造的,則婚姻關係不存在;
2、如果本來登記過,結婚證丟了,便製作了假證,可以補領或結婚;
3、還有的地方婚姻登記處發的結婚證本身就是假的,這樣的情況,結婚證應該免費換髮。
4、如果登記過,民政局就會有檔案資料,婚姻關係存在,需要離婚。否則,不需要離婚程式,但涉及財產分割的,可向法院主張解除同居關係。可以去民政局申請撤銷結婚證或使用假戶口和身份證辦理離婚證。

結婚證是假的怎麼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