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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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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夫妻情感走到了邊緣,選擇協議離婚,必定要準備協議離婚材料。一些當事人不熟悉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材料,下文將幫您解決這個問題。 


一、協議離婚所需證件 

協議離婚時,雙方當事人需提供以下檔案:

(一)大陸人士:

1、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2、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本人的結婚

(二)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檔案:

1、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2、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本人的《結婚證》

二、協議離婚程式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2、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3、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以上內容便是關於協議離婚所需材料以及協議離婚的程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針對這個問題您如果還有細節方面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及時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