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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審不判離上訴有哪些原因

離婚 閱讀(2.01W)

一審法院不判離婚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2、離婚起訴書中的起訴理由不充分;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也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一審不判離上訴有哪些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