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分居兩年會自動判決離婚嗎?

離婚 閱讀(2.87W)

一、分居兩年會自動判決離婚嗎?

分居兩年會自動判決離婚嗎?

不會;

1、我國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以及確認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這一條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規定。

2、律師的解釋是:這種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實分居,是客觀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為一方因為工作調動,出差就學、子女上學導致的分居。

3、這種分居要求具有持續性。如果分居期間雙方又居住在一起後來又分開的,那麼分居不能成為持續性的兩年。

4、夫妻分居兩年並不必然成為離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結合其他情況,來綜合判定夫妻之間感情是否破裂。

二、分居兩年離婚訴訟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絡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在法院依法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以後,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三、缺席判決適用的情況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四、離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離婚程式分為二類,一類是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願離婚”;還有一類是起訴離婚,也叫訴訟離婚。

【離婚程式種類一:雙方自願離婚】

雙方自願離婚就是婚姻關係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並通過婚姻登記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也是法律上比較常說的“協議離婚”。

【離婚程式種類一: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是必須要符合條件才能進行辦理離婚的手續,如果夫妻雙方在分居兩年以上的話,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或者是協議離婚而不是自動的離婚,所以,在辦理離婚的時候雙方就要協商好,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