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如何起訴離婚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

離婚 閱讀(3.07W)
如何起訴離婚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
律師解析:沒有證件起訴離婚的方式:
1、若證件丟失的,當事人可以向發證機關申請補辦;
2、若未辦理證件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村委、居委申請出具證明,持該證明向法院提起書面訴訟,且起訴符合原告是離婚當事人、有明確被告、有具體訴訟請求等條件,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