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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

離婚 閱讀(1.55W)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自願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

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列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列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絡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登出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針對如自願離婚,一般來說就是進行簽署離婚協議辦理的離婚證,但在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雙方應該在有爭議的內容說明清楚。確定好雙方之間有爭議的權利部分,最後雙方達成一致,之後即可簽署離婚協議。未達成一致可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