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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離婚訴狀後的程式是哪些

離婚 閱讀(1.51W)

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式之後,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補充。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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