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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是否可以協議離婚

離婚 閱讀(1.79W)

女方懷孕期間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攜帶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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