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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離婚 閱讀(1.67W)

離婚可以不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選擇訴訟離婚在異地符合管轄規定的條件下,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可以攜帶離婚起訴狀、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財產狀況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影印件到被告方居住地滿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離婚,注意同時還需要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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