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徵地補償款如何判

離婚 閱讀(1.29W)

徵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
徵地補償款是對被徵地農民因失去耕地的補償,是失去土地的農民今後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徵地補償款如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