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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淨身出戶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 閱讀(3.08W)

離婚淨身出戶的條件是夫妻兩個人協商,一方甘願淨身出戶,否則一方不得逼迫另一方淨身出戶。淨身出戶是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我國法律並沒有淨身出戶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同財產都有分割的權利,所以除非一方自願,否則不存在淨身出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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