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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淨身出戶條件有哪些

離婚 閱讀(3.13W)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沒有淨身出戶的條件。只有一種情況即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除此之外,法院會秉持著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中又增加了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即使雙方簽訂協議約定一方出軌時淨身出戶等情況,這種協議的效力在實務中的效力認定也是存在爭議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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