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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政局蓋章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法定效力

離婚 閱讀(2.54W)

協議書是有效力的,簽訂離婚協議是協議離婚的必要程式。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經民政局蓋章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法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