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財產的。財產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權是屬於孩子,而不是離婚的父母,所以夫妻離婚時不能分割孩子的財產,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