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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財產增值部分離婚要分嗎?

財產分割 閱讀(3.14W)

是需要進行分割的。按相關規定,對於婚前財產婚後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一方婚前財產增值部分離婚要分嗎?

按相關規定,對於婚前財產婚後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根據以上規定,對於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後還貸的,首先看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則首先由二人對房產歸屬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慮將房產判給首付款支付人,對於還款部分,法院不會僅僅判決將還款一半返還給另一方,還要考慮房產增值,由獲得房產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夫妻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前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民法典》中規定了在雙方婚姻登記後,雙方的權益也都是會受到民法典》的保護,那麼其中就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在婚後的收入都是屬於共同財產,當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的,如果對分割事宜上出現了糾紛,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來解決的。

因此,法律只能確定分割的思路,具體分割的數額要根據案件情況,法官根據雙方對房產的貢獻量,運用自由裁量權合理確定。作為當事人,應當全面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並充分論述,做到讓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