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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離婚 閱讀(2.04W)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起訴離婚什麼程式對離婚夫婦很關鍵,而起訴離婚什麼程式這一問題,涉及到起訴離婚什麼程式中訴訟離婚的含義,那麼起訴離婚什麼程式是怎樣的呢?訴訟離婚是什麼呢?對於起訴離婚的條件以及相關程式365律師為您作如下解答。

訴訟離婚:

只有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式主要有:

一、去法院起訴。法院離婚程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二、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離婚程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夫妻感情走到了盡頭,離婚似乎成為了必然的選擇,有的人選擇放手,有的戀戀不捨,訴訟離婚由此發生。訴訟離婚的條件和程式便是文中所言,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如還有其它問題請諮詢專業本站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