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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 走什麼程式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73W)

首先,準備起訴材料,包括起訴狀、原告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被告身份證影印件或戶籍證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撫養、財產情況等一系列的相關證據材料;
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5個工作日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對方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辯狀;
然後,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最後,開庭審理,法院會根據庭審情況再一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作出判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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