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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夫妻對外債務由誰承擔呢

離婚 閱讀(2.24W)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夫妻對外債務由誰承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