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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夠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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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夠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我國《婚姻法》裡面規定如果夫妻雙方想要結束婚姻關係的話,可以通過離婚來進行結束,但是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能夠離婚的,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不能夠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吧。

《婚姻法》中: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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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證的手續: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注意】雙方必須到場離婚登記

我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後都應該知道在我國不能離婚的情況有哪些了吧,希望本站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於離婚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