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法院訴訟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樣的?

離婚 閱讀(2.43W)

一、法院訴訟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樣的?

法院訴訟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樣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訴訟離婚也是要經歷三個階段,分為起訴階段、答辯階段以及開庭審理階段。

1、起訴階段:一般需要原告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符合《民事訴訟法》立案規定的,自然會依法受理案件。之後就是根據法院的案件排期情況,對案件作出排期,將原告的離婚起訴狀以及開庭通知書等等材料送達給被告。

2、答辯階段:被告在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之後,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進行答辯,也就是是否書寫答辯狀,這非強制要求,因此可寫可不寫,對案件的處理不會產生什麼影響。

3、開庭審理階段:對離婚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法律規定必須要先進行調解,也就是說這屬於必經程式。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才會依法作出判決。訴訟過程中,就需要原被告雙方實際就爭議的焦點提供自己的證據。法官在對離婚案件處理的時候,最終作出的判決往往都是建立在當事人提供證據的基礎上,不過這些證據在庭審過程中也是需要進行質證的。

另外,要是被調解和好或者調解離婚的話,則此時就會以調解的方式來結案,並非訴訟離婚最終就一定要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離婚是需要先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據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在起訴時就需要把起訴狀和證據一併的提交,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只有給予了相應的訴訟費並按流程走法院就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