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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能離掉嗎?

離婚 閱讀(2.07W)

一、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能離掉嗎?

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能離掉嗎?

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多長時間判離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係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於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原告不出庭的後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後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離婚訴訟中,被告應當到庭參加訴訟。

第一次通常不判離,需要等半年,之後第二次起訴,對方還是拖延訴訟不來,再進行兩次公告,這樣第二次判決離婚的概率通常就比較大,假設第二次能夠判決離婚,這個時間長度和一審一樣,還是7個月左右,這樣算下來,從一開始起訴到最後判決離婚,就得20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一直拖延,整個案件的最短的時間。如果對方中途出現並且提出管轄異議,或者法院案件量案很大改成普通程式審理的,那就至少2年以上了。

綜上,訴訟離婚的時候,如果對方一直不出庭,法院寄送了訴訟材料還是不出庭的話,法官可以兩次公告,每次公告兩個月,兩次公告四個月,還有法院三個月的審判期限,第一次訴訟的總時間需要大概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