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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獄服刑 | 能辦理離婚嗎?

離婚 閱讀(2.04W)

在監獄服刑,能辦理離婚嗎?

有的人因為犯事被關押在監獄服刑,而此時他的配偶可能就會想要與之離婚。那麼當事人一方在監獄服刑,能辦離婚嗎?如果可以,此時又該如何與服刑人員離婚?相信不少人都想了解這個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一、在監獄服刑,能辦理離婚嗎?

法律並未限制服刑人員協議離婚的權利,但因絕大部分服刑人員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雙方均同意離婚的前提下,亦無法到民政部門親自辦理離婚;另一種情況是,可由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人員與監獄主管獄警充分協商,由民政部門離婚登記人員到服刑人員羈押地點現場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但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沒有上門辦理離婚登記的義務,一般也是很難實現的。而對於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員,如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緩刑期間、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假釋的罪犯在假釋期間,如果與其配偶雙方已對離婚問題、子女撫養問題等達成一致協議,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可以與普通公民一樣,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如何與服刑人員離婚?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由於我國法律賦予服刑人員與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權利,因此與服刑人員離婚跟普通公民的離婚沒有本質的區別。

(一)與服刑人員協議離婚

一方與服刑人員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協議並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但是由於服刑人員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員一般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並由管教幹警陪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

(二)與服刑人員訴訟離婚

由於夫妻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是法官判決准予離婚的一種重要的法律依據,因此在通常情況下,夫妻一方與服刑人員離婚的訴訟請求通常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對服刑人員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婚姻自由這是我國《民法典》中明確規定的。因此,即使是在監獄服刑的人,也是可以自由的結婚或離婚的。即在監獄服刑,能辦理離婚。至於此時該如何與服刑人員離婚,本站小編也同時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