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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離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離婚 閱讀(1.87W)
雙方同意離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可以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下列流程:
1、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