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後孩子有財產繼承權嗎?

財產分割 閱讀(1.72W)

離婚後孩子有財產繼承權嗎?

一、離婚後孩子有財產繼承權嗎?

如果夫妻雙方的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再也不想和對方在繼續走下去的情況下,夫妻雙方就會選擇離婚。但是在夫妻雙方離婚後,他們的親生小孩對其父母都是享有繼承權的。因此,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離婚了,不會對其親生的孩子的繼承權有任何的影響的,孩子仍然享有繼承權,並且還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孩子不是夫妻雙方的親生孩子,通俗來講,孩子與夫妻雙方之間的關係是養父母子女的關係或繼父母子女的關係時,這種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後就會對其孩子的繼承權產生影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離婚父母與子女的繼承關係有哪幾種?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離婚父母與子女的繼承關係有幾種情況:

1、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

2、養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子女與父母的關係是基於撫養,但離婚後子女歸養父或養母一方單獨扶養。

3、繼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

二、離婚後的哪些子女享有繼承權?

1、親生父母子女之間,不論離婚的父母是否扶養他(她)的子女,均不影響其子女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並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會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2、養父母子女之間,則可以因為養父與養母的離婚,子女歸撫養父親或撫養母親一方單獨來扶養,從而使得不盡撫養義務的養父或養母的一方與原養子女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解除,因此這會導致相互繼承遺產權利的消滅。

3、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之間,也可以因繼父和繼母的離婚,子女歸繼父或繼母一方單方扶養,另一方因其不繼續承擔扶養責任而使原來的扶養關係終止,從而導致相互繼承權的消滅。

另外,如果養父母或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基本上已將養子女、繼子女扶養長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夠獨立謀生,此後,即使出現了其養父母或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離婚的情況,均不影響他們之間的收養關係或扶養關係,並且也不影響他們之間的相互繼承權。

一般來說,夫妻之間如果沒有養子女也沒有繼子女的,就算雙方離婚,在其死後,其子女都享有雙方財產的繼承權,但是若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養子女或者是繼子女的,離婚後,對繼子女或者是養子女有撫養權或者是子女對其有扶養權的,子女就享有那一方的財產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