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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 | 在農村與父母共有的房產如何分配

離婚 閱讀(2.97W)

房子寫父母名字的則房產屬於父母的財產,離婚時雙方不能要求分割。關於農村房屋的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視為父母對夫妻的贈與,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則房屋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並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於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離婚,在農村與父母共有的房產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