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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

離婚 閱讀(2.9W)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
律師解析:夫妻雙方決定離婚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拿著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影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其影印件、離婚協議書,雙方共同到領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申請離婚登記滿三十天後,雙方都有離婚意願的,可以在三十天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