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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分居幾年可以離婚

離婚 閱讀(3.32W)

分居兩年以上,法院判離的可能性比較大。辦理協議離婚沒有時間限制,但是訴訟離婚要符合條件才可以。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情形,感情破裂為離婚的必備條件之一。
目前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一: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一方提起訴訟離婚,分居兩年以上,法院判離的可能性比較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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