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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判決離婚 | 被告不服可以上訴嗎

離婚 閱讀(9.1K)

離婚判決後被告不服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提起上訴。上訴指的是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宣告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判決離婚,被告不服可以上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