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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二審不服還可以上訴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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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二審不服還可以上訴麼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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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二審輸了可以上訴嗎

離婚案件二審不服還可以上訴麼 第2張

生活中,我們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都會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希望能夠解決爭議。現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是發生糾紛的一個主要地方。那麼如果是勞動關係二審輸了之後,我們還可以提請上訴嗎?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


  

我國是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作出就生效了。不能繼續上訴,認為判決確有錯誤,可以申請審判監督程式,也就是再審。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一審官司打輸了.二審贏的機率有多大

一審官司敗訴,二審一般很難勝訴,除非有新的證據證明。理由:

法院審判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原則,因此,勝訴與敗訴的問題,關鍵是看雙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據事實和訴訟請求。

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那法院就會支付訴求,判決其勝訴,另一方敗訴,所以,二審法院也是差不多的,沒新情況,一審判決沒錯誤,基本沒勝訴可能。

以上就是對勞動關係二審輸了可以再上訴嗎?這一問題的具體的回答。在閱讀完整篇文章後,我們要已經瞭解到了在我國二審已經是最後一審了,除非進行審判監督程式。但是一般的結果與二審的結果不會有什麼很大的差異。所以在進行二審時就要提出有利的證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