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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有冷靜期嗎

離婚 閱讀(3.33W)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協議離婚是存在冷靜期的。
夫妻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後,如果一方在30天的冷靜期內不願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銷離婚登記申請。民法典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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