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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有一個月冷靜期麼

離婚 閱讀(3.24W)

一、協議離婚有一個月冷靜期麼

協議離婚有一個月冷靜期麼

有的

1、《民法典》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2、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的一種方式。這種情況,男女雙方就離婚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且對子女撫養關係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問題(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一種方式。即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無法協議離婚,主張離婚的一方可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並且可以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一併主張。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必須先進行調解,經查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則應判決准予離婚,並對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對離婚的最新規定有哪些

1、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實踐中,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婚姻家庭的穩定。為此,草案規定了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後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2、是針對離婚訴訟中出現的“久調不判”問題,增加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是關於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將現行婚姻法規定的“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修改為“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以增強可操作性。

4、是將夫妻採用法定共同財產制的,納入適用離婚經濟補償的範圍,以加強對家庭負擔較多義務一方權益的保護。

5、是將“有其他重大過錯”增加規定為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情形。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經過30天的冷靜期,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的30天內,任何一方如果不願意離婚的話,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的申請。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