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異地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離婚 閱讀(2.45W)

異地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在實踐中,經常有人會問,異地分居多久可以離婚,其實,解答這個問題之前,請大家先跟我們一起來了解下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條件、標準的法律規定吧,希望本站小編的解答對大家有所幫助。

對於離婚的條件和標準,我國婚姻法已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分別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從以上規定可知,除非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外,其餘情況下男方提出離婚的,只要查明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的,均可判決准予離婚。

綜上可知,我國婚姻法對分居離婚是這樣規定的,夫妻可以因分居而離婚,但前提是,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並且必須是持續分居達到兩年以上,對此,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法院一般會准予離婚的。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異地分居多久可以離婚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想要法院支援離婚請求,光是異地和分居要件是不行的,還必須要夫妻兩人是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且該狀態持續滿兩年,如果大家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大家隨時來電諮詢,我們將盡快為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