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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判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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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動判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判自動離婚?

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規定,離婚案件應當先經過調解程式。也就是說即使分居滿一定年限,法院也會先採用調解程式。但在調解不成功的前提下也有一些情況是法定應當准予離婚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第四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二)不準離婚後又分居一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第五款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一方必須是被依法宣告失蹤,而不是未經宣告的事實失蹤。

2.應一方被宣告失蹤而請求離婚的,必須通過訴訟程式才能解除婚姻關係。

由於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審理這樣的離婚案件無需進行調解,而可以直接判決准予離婚。

二、怎樣算分居

(一)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二)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演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三)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三、分居兩年如何證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

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希望通過分居兩年來作為起訴離婚重要證據的一方需要注意將自己和對方的生活完全分割開,避免共同消費和共同居住。出於舉證的目的,要儘量保留各種繳費記錄用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