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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訴離婚如何起訴?

離婚 閱讀(2.19W)

丈夫起訴離婚如何起訴?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網際網路的迅速普及,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更加密切和容易,因此人們的生活也出現了更多的可能性和誘惑因素。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其中一項因素就是第三者的出現。那麼妻子出軌,丈夫起訴離婚要如何起訴呢?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其中主要包括: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妻子出軌,丈夫起訴離婚的具體辦法在上文已經為大家詳細介紹。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丈夫此時需要書寫起訴狀,申請法院審理。鑑於女方過錯在先,所以離婚財產分割等法律糾紛中,法院會偏向丈夫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