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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妻子應向何地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2.59W)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丈夫服刑妻子應向何地法院起訴離婚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