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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期間生活費需要給嗎?

離婚 閱讀(2.14W)

大家肯定都知道離婚,在我們國家離婚是有兩種方式的,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其中大多數都是起訴離婚,往往會有很多的矛盾發生。其中起訴離婚對於雙方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往往會有生活費上面的糾紛。在離婚之後一方肯定會給另一方生活費的,起訴期間在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當中是沒有規定生活費的,所以說是可以不給的。那麼起訴離婚期間生活費需要給嗎。

起訴離婚期間生活費需要給嗎?

起訴離婚期間生活費需要給嗎?

從法律的角度講你現在可以不付,然後等判決生效後按判決執行。

婚內不給生活費能起訴?

可以提起訴訟。

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夫妻扶養為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基於夫妻關係的特殊性,夫妻扶養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覺履行。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依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通過訴訟程式要求對方承擔撫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三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故有明確法律規定可向對方提起訴訟

老公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離婚嗎

根據離婚自由的原則,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如果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已經到非常嚴重的地步,那麼其行為就涉嫌遺棄家庭成員。根據《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同時,《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起訴離婚期間在婚姻法當中並沒有規定說明需要給生活費,所以說是可以不給的,但是基於道德層面上來想一般都是不可能不給的,因為不給生活費的話肯定就是生活沒有了保障,不能夠生活了。如果我們需要用到生活費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