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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委託律師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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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委託律師怎麼辦理?

離婚委託律師怎麼辦理?

離婚委託律師辦理一般都是找專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訴訟離婚,可以委託律師代理自己權利參加庭審,但是本人必須出席,最後在法院判決書上需要雙方簽字,除非有法院認可的特殊情況,可以在提交申請得到法院同意後,不參加庭審。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訴離婚訴訟的基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三、離婚律師的作用

(1)前期律師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於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在男女雙方難以談判的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協助談判,注意技巧,有時是可以談判成功的。

律師可以運用法律知識說服對方;

律師可以憑藉經驗技巧把握對方心理;

律師可以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

律師可以促進談判且避免留下離婚後遺症;

相信在律師的參與下,就會有一份談判成功的希望,這樣可以避免訴訟,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傷害。因此說,訴訟前的談判是應該有的,此為第一部曲。

(2)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併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離婚時雙方如果通過協商的方式沒有達成一致的,那麼就需要採用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進行,這就是我們知道的離婚訴訟案件。離婚訴訟案件通常雙方都會為自己選擇一名專業的辯護律師,為自己出庭辯護,以保證爭取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