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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要在戶口當地起訴嗎

離婚 閱讀(2.94W)

起訴離婚不一定要在戶口當地起訴。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當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戶口所在地的話,就應該到其戶口所在地起訴,相反,如果不一致,就應該去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起訴。
此外,如果是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是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要在戶口當地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