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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起訴離婚的手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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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起訴離婚的手續有哪些

婚姻的經營需要雙方的維繫,一旦一方放手,就會意味離婚,那麼,異地起訴離婚的手續有哪些,國家的有關法律已經給出相應的辦理程式,只要當事人雙方能按照相關的要求有關部門辦理,這類問題的解決就會非常簡單,因為這些都是程式上的處理。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被告無經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只要依法起訴就會辦理,但是具體到異地起訴離婚的手續有哪些時,還是要根據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來解決,另一方面,地方的解決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以上就是對於異地離婚起訴的手續有哪些的回答,對於異地起訴離婚的當事人來說,只要雙方協議離婚存在較大的異議時,起訴離婚就是唯一的解決方式,雖說會給雙方造成不小的麻煩,但是在實際中確是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