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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與訴訟重婚罪能不能一起審理

離婚 閱讀(1.76W)

重婚罪的量刑標準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方因重婚導致感情破裂,無過錯方起訴離婚並同時控告對方重婚罪的,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無過錯方控告對方重婚罪的,不能一併審理。
因為起訴離婚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控告對方犯重婚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兩件案件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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