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進行離婚協議公證應該注意什麼

離婚 閱讀(8.92K)

進行離婚協議公證應該注意什麼

進行離婚協議公證並不是協議離婚中的必要程式,同時也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法律要件。實踐中,進行離婚協議的公證只不過是為了加強其法律效力。那麼你知道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申請入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2、結婚證、夫妻關係證明;

3、離婚協議中所涉及到的財產所有權證件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離婚協議書及財產處分清單;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注意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當事人的身份,審查其婚姻狀況,看其是否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是否夫妻雙方當事人本人親自到場,申辦離婚協議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三、注意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應當注意審查簽定離婚協議的原因、動機,辦理離婚協議的目的,用途,瞭解離婚協議達成的經過等基本情況,防止借協議離婚達到其他非法目的。

四、注意離婚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應當看其是否具備法定的條件,應當注意徵求有識別能力和認知能力的子女意見,審查是否照顧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擁有部分產權,財產所有權是否明確和有無爭議,財產是否過去曾有約定,對於雙方關於公房使用權的約定,須按房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等。

五、注意離婚協議的內容

應當注意審查離婚協議的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條款是否齊全、合法,文字有無歧義,提供的協議和有關材料有無矛盾之處,是否附有財產清單以及協議中是否註明“與本協議相粘連的附件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有無“本協議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土效”的規定。

本站小編在整理了有關資料後,為大家帶來離婚協議公證注意事項的具體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如果你在離婚協議公證過程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不妨諮詢一下本站網站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讓他們幫助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