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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債務與女方無關 | 這樣有法律效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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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上寫所有債務由男方償還,與女方無關,該協議只在男女雙方有法律效力,不影響債權人向女方主張償還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因此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後一切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債務與女方無關,這樣有法律效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