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四)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二、離婚協議書的特性和要素是什麼?
特性:
1、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2、該協議必須經過相關國家機關的認可才生效;
3、該協議必須包括雙方離婚的意願,並且妥善處理小孩撫養權及撫養費問題,否則協議無效;
4、該協議具有人身性質,不得有他人代理簽訂,否則無效。
要素: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意思表示;
2、小孩撫養權歸屬;
3、小孩撫養費;;
4、小孩探視權;
5、財產分割;
6、其他約定;
7、違約責任。
離婚的夫妻雙方必須分割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但是如果是一方明確放棄參與財產分割的,也是可以的,如果是一方在財產分割之前那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是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在財產分割之後,另一方知道的,知道的一方可以申請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