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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怎麼辦理

結婚證 閱讀(1.2W)

我們發現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在需要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裡面都包括了雙方的結婚證,而在我國結婚證是證明男女之間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有效憑證,因此如果無法提供的話,都不能證明男女的婚姻關係,又何來離婚一說了。那要是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怎麼辦理才好?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怎麼辦理

一、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怎麼辦理

法律規定,去法院起訴離婚是需要有婚姻證明的,也就是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是不可以起訴離婚的,需要補辦結婚登記證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當事人可以拿著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查到結婚登記的檔案,開具婚姻證明,補辦結婚證。

如果是事實婚姻,需先補證再離,如果不屬於事實婚姻,也沒有登記,那麼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向法院起訴離婚。

二、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一審不判離的話,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後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後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式,時間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離。那就只好再等6個月,進入第三次起訴。

因此,起訴離婚最快一、兩個月就完成,最長要拖好幾年也離不下來。

通過了上文的介紹,大家應該已經對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怎麼辦理有所瞭解了吧。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要具體區分究竟是有結婚證但弄丟了,還是說男女之間一開始就沒有辦理過結婚證,不同的情況下實際的處理方式不同。如果本身就沒有結婚證,那此時只能認定屬於事實婚姻或者同居關係,如果是同居關係的話,則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此時法院是不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