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結婚>

結婚後父母給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結婚 閱讀(7.29K)

結婚後父母給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後父母給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3、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二、房產證更名方式有哪些

在房產證上增加別人的名字,也就是增加這所房子的共有權人,有三種方式:買賣、贈與和析產登記。所謂析產登記,指原本為一個人所有的房產,後平均分割變成兩人或多人所有,是較多適用於夫妻配偶增加房屋共有權人的方式。

房產證增加配偶名字,需先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然後攜帶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到交易大廳辦理加名業務。

就包括父母暫時給子女進行居住使用,還有就是直接將房子贈送給子女。在不同的情況下,對房子性質的認定是不一樣的。其中如果是贈送給子女夫妻的,那就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但要是單獨指定贈與給自己子女一方的話,則就是屬於其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