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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子女購房款屬於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39W)

父母給子女購房款屬於共同財產嗎?

新婚小兩口想要買房,但是發現錢不夠,這時候可能父母就會給子女一定數額的錢作為購房款。那麼就父母給子女購房款來看,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不少人對此已經區分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解答吧。

一、父母給子女購房款屬於共同財產嗎

父母為子女結婚後購房出資,應該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這需要在贈與時作出證據證明,最好是辦理公證。如果父母願意出錢為子女購買非婚房屋,比如說投資性的房屋,且屬於子女一方所有,那麼,這就應當認為是子女一方的財產。

對於婚後購買的按揭房的歸屬問題。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按揭購買的房產歸屬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種對銀行的債務關係,即婚前由一方繳納首付款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一方所有,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購買了一處房產,房產證為此方的名字,婚後與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即使以後離婚,在分割財產時,房屋的產權還是為首付款個人,剩餘的銀行債務也是由承擔首付款的個人負擔,但對於婚後一方與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的該部分財產,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後也是個人供款於銀行,但是由於取證困難,也將可能視為婚後期間共同償還貸款,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所以,父母給子女的婚後購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情況考慮。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只限於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所謂婚後所得的財產,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3、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關係。對於夫妻一方婚後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民法典》第1063條的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之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於某些婚後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主張應為其個人財產的,須承擔證明責任。如果不能證明應歸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無法確定到底為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所得的財產,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給子女購房款,一般情況下是認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因此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要是明確指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那麼就會被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於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這部分財產就不能進行分割。如果還有其他的離婚財產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