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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典》規定多少歲可以辦結婚證

結婚 閱讀(1.92W)

一、我國《民法典》規定多少歲可以辦結婚

我國《民法典》規定多少歲可以辦結婚證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二、結婚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領結婚證自然需要一定的證件才可以,首先需要戶口簿(包括影印件和原件),其次就是身份證的影印件和原件,最後在結婚證上需要一張照片,所以要攜帶一張,一般現在的民政部門可以拍照,所以在民政部門拍照也可以。

因此從全文敘述可以得知,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條之規定,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週歲。這個規定是沿襲了將要廢止的《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