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後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分割 閱讀(1.2W)

一、《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後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後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後女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方法為:女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如下: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對於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規定一方有過錯情形導致雙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與無效婚及可撤銷婚的區別有哪些

1、第一,兩者的性質和原因不同。婚姻無效與撤銷是對違法婚姻關係的處理和制裁,婚姻無效或撤銷的原因在結婚之前或之時就存在;離婚是對合法婚姻關係的解除,離婚原因一般發生在結婚之後。

2、第二,兩者的請求權主體不同。離婚的請求權只能由當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無權代理。而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的請求權,除由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還可以由利害關係人和有關機關行使。

3、第三,請求權行使的時間不同。離婚請求權只能在雙方當事人生存其間行使,如當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而婚姻無效或撤銷的請求權既可在當事人雙方生存期間行使,也可在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死亡後行使(只要沒有超過法定的請求期限)。

4、第四,兩者的程式不同。許多國家法律規定,婚姻的無效和撤銷必須依訴訟程式進行,由法院裁判。而對離婚,一些國家規定既可依訴訟程式進行,也可依行政程式進行。在我國,離婚與婚姻的無效和撤銷,兩者均可依訴訟程式進行,離婚和某些“受脅迫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婚姻的撤銷也可依行政程式進行。

5、第五,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在我國,婚姻的無效與撤銷是對違法婚姻的解除,不產生離婚的法律後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制分割財產而是作共同共有財產處理,違法婚姻所生子女應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關係”被宣佈無效或撤銷後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三、協議方式法定離婚條件有哪些

協議離婚須符合以下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夫妻關係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係。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係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有關規定。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離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雙方當事人離婚合意,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就不能依此程式辦理。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

5、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6、協議離婚必須合法。首先,雙方當事人離婚動機和目的應該合法,不能用離婚來規避法律,達到其他個人目的。其次,離婚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政策,即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要合法,不能因父母離婚而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關於財產問題的協議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剝奪當事人任何一方的財產權利,也不能以此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財產利益。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才能准予登記,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所以說,《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女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方法如下:因女方出軌而導致夫妻離婚的,夫妻雙方可以對離婚財產的歸屬進行協商,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對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夫妻雙方未能達成一直都,可提起訴訟。